第22章 其實怕選擇(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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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一直認為蘇眠是那種聰明的女人,懂得如何虛晃一招兵不血刃的讓男人幫她。蘇眠的忽冷忽熱忽近忽遠他權當作一種手段,他享受兩人之間的這種樂趣。只是看她如此應付自如,他常常會有點不知所以的敵意。陳慕對她有種近乎苛刻的感情,他有些無意識的咄咄逼人。聰明的女人讓男人愛不釋手,卻不太容易讓男人產生憐惜之心。
男人很容易喜歡人。溫柔的,聰慧的,可愛的,喜歡他的。很多時候根本沒什麽界限,他也習慣了自己這麽輕易的喜歡上一個女人。
David說他喜歡的女人都有一個共性,都是拿得起放得下的女人。他潛意識裏知道自己不會長久,所以不找難纏的女人。
他以為蘇眠是這樣的女人,蘇眠的確也是這樣的女人,但蘇眠身上的故事超出了他的預期,太沈重了。
羅文回到店裏之後,吧臺調酒師告訴他陳慕已經來了很久,羅文遠遠看著坐在角落裏沈思的陳慕有些奇怪:“他一直這樣嗎?”
調酒師一邊花裏胡哨的調酒一邊道:“來了一個多小時了,一直坐著也不說話,Allen哥是不是遇到什麽難纏的事了?”
羅文從吧臺拿了酒和杯子走過去。陳慕看了看他:“什麽時候回來的?”羅文擰開酒瓶,給兩人的杯子裏添酒:“剛回來。”看了一眼桌上的幾個空酒瓶:“又不是什麽好東西,今天喝這麽多,怎麽了?”
陳慕欠身用剛抽完的雪茄點燃了另一根雪茄,他的神色隱在煙霧裏有些難辨:“想起了一些往事。”
“什麽往事,我知道嗎?”羅文喝了一口酒。
陳慕靠在沙發椅裏,狠狠的抽了一口:“你知道。”
“哦?”羅文興趣顯然極大。
陳慕道:“還記得倫敦大學附近的星巴克麽,上學時候我們經常去的那家。”
羅文笑:“怎麽不記得,我初戀的發源地,雖然後來分開了,但畢竟是初戀,印象深刻。”
陳慕抽了一口煙吐出一個漂亮的煙圈:“大二的冬天,那天還飄著小雨,下課之後我們一起去星巴克喝咖啡,當時排隊的隊伍裏有一個亞裔的女孩……”
十年前,倫敦,下午,小雨。
剛下課的蘇眠抱著一疊書排在買咖啡的隊伍裏,這時忽然有一個人從後面插在了她前面。蘇眠皺了一下眉,但什麽都沒說,接著又有一個人插在了她前面,她又往後退。
正坐在窗邊和羅文討論課業的陳慕恰好看到了這一幕。
他覺得很有意思。
首先他看到了那張臉。多好看的東亞臉,惺忪無辜,像鹿或者羊。他很久沒看到這樣一張臉了。
其次他覺得這件事很有意思。這女孩究竟是怎麽回事,竟對占她便宜的人如此寬容。
在咖啡香彌漫的星巴克裏,他決定認識一下她。他想仔細看看那張臉,他還想弄明白這女孩的懶得計較到底是怎麽一回事。
他對羅文說:“你等我下。”
嗅到八卦氣息的羅文兩眼發光的看著陳慕朝一個女孩走去,他摸出了背包裏的相機,準備記錄下這歷史性的一刻。
粗線針織的紅圍巾圍在頸上,烏黑的長發被紮成簡單的馬尾,女孩手中抱著書。這十幾步的路程,陳慕已經醞釀好了搭訕的話。
就在陳慕起身時,有個亞裔的男孩推門進了星巴克,並先一步拍了女孩的肩膀。陳慕眼睜睜看著女孩被男孩換出來,去了窗邊的位置。
他又回到了座位上。
羅文隔著陳慕看坐在他們身後的女孩:“近看長得果然不錯,趁現在她一個人,趕緊上。”
陳慕搖頭:“你不是常喜歡說君子不奪人所好麽,算了。”
羅文一臉無語:“我是常說君子不奪人所好,但這種事我信奉當仁不讓,再說你怎麽知道那是她男朋友,萬一是同學呢?”
陳慕:“那的確是她男朋友。”
羅文:“你怎麽知道。”
陳慕:“感覺。”
羅文:“你這麽喜歡跟著感覺走是要吃虧的。”
陳慕扭頭看向窗外:“我只是有點好奇,並非一定要認識,無所謂。”
羅文舉起相機對陳慕道:“你躲著點。”
陳慕下意識的往裏靠了靠:“你幹什麽?”
窗外雨雪朦朦,女孩扭頭看街景,街上路人步履匆匆,她扭頭的角度恰到好處。這真是一個好模特。羅文抓住這個瞬間,按下了快門。
羅文的確無愧於他攝影愛好者的title,即便如此匆忙,那一張照片也足夠讓人珍藏。後來羅文便將這張照片送給了陳慕。
“你這麽一說,我倒是有點印象。”酒吧裏,羅文坐直了身體回憶道:“那次之後你不是說還在別的地方見過她麽。”
陳慕仰頭吐出一個煙圈:“之後的一個月裏,我在圖書館碰見了她三次,兩次跟她男朋友一起,一次獨自。”
羅文笑:“這麽長時間了,你記得如此清楚。”
陳慕也皺了眉:“細節記得如此清楚,可人長什麽樣,卻記不清了,所以再次見到沒有認出來。”
羅文有些不可置信:“你最近又碰到她了?”
陳慕:“你也見過。”
羅文:“你是說蘇眠?”
陳慕:“我之前一直沒有認出來,甚至後來蘇眠說她曾經去倫敦大學做過交流生,我都沒有將這兩個人聯想到一起。”
羅文嘆道:“大學的時候你我不過20歲,如今都30歲了,認不出來理所當然,我初戀女友站我面前我都認不出來,別說你這種情況了。”
陳慕一直搭在沙發扶臂上的那只手擡起來蹭了一下額頭:“8月份的時候,我們出差去馬德裏,她倫敦大學時期的那個男朋友在《名利場》的組裏做攝影師,我們遇到他了,所以我想起來了。”
羅文雙臂架在沙發上,手中的酒杯來回晃著,他似乎感悟頗深:“緣分真是一種奇妙的東西。”
陳慕欠身將快抽完的雪茄摁滅,又給自己倒了酒,卻沒有喝,只是拿著酒杯。酒吧觥籌交錯,燈光迷離,他依然神色難辨。
羅文:“我看你對她蠻上心的。”
陳慕:“我也以為自己喜歡她,我把自己都騙了,因為害怕自己愛無能,所以假裝是真愛。”
他看著酒杯,眼睛裏是有心無力的自嘲:“我大概是真的沒有力氣再去擁抱任何人了。”
過去他心裏都是好地方,現在卻一塊塊的沒了。有些是它們丟了他,有些是他丟了它們。過去他愛的人很少,但可以愛很久,現在他可以愛很多人,或者他愛誰都無所謂。
他也覺得過去的自己好,但他現在已經不想找回過去的自己了。
羅文默了一陣:“這句話可真悲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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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人很容易喜歡人。溫柔的,聰慧的,可愛的,喜歡他的。很多時候根本沒什麽界限,他也習慣了自己這麽輕易的喜歡上一個女人。
David說他喜歡的女人都有一個共性,都是拿得起放得下的女人。他潛意識裏知道自己不會長久,所以不找難纏的女人。
他以為蘇眠是這樣的女人,蘇眠的確也是這樣的女人,但蘇眠身上的故事超出了他的預期,太沈重了。
羅文回到店裏之後,吧臺調酒師告訴他陳慕已經來了很久,羅文遠遠看著坐在角落裏沈思的陳慕有些奇怪:“他一直這樣嗎?”
調酒師一邊花裏胡哨的調酒一邊道:“來了一個多小時了,一直坐著也不說話,Allen哥是不是遇到什麽難纏的事了?”
羅文從吧臺拿了酒和杯子走過去。陳慕看了看他:“什麽時候回來的?”羅文擰開酒瓶,給兩人的杯子裏添酒:“剛回來。”看了一眼桌上的幾個空酒瓶:“又不是什麽好東西,今天喝這麽多,怎麽了?”
陳慕欠身用剛抽完的雪茄點燃了另一根雪茄,他的神色隱在煙霧裏有些難辨:“想起了一些往事。”
“什麽往事,我知道嗎?”羅文喝了一口酒。
陳慕靠在沙發椅裏,狠狠的抽了一口:“你知道。”
“哦?”羅文興趣顯然極大。
陳慕道:“還記得倫敦大學附近的星巴克麽,上學時候我們經常去的那家。”
羅文笑:“怎麽不記得,我初戀的發源地,雖然後來分開了,但畢竟是初戀,印象深刻。”
陳慕抽了一口煙吐出一個漂亮的煙圈:“大二的冬天,那天還飄著小雨,下課之後我們一起去星巴克喝咖啡,當時排隊的隊伍裏有一個亞裔的女孩……”
十年前,倫敦,下午,小雨。
剛下課的蘇眠抱著一疊書排在買咖啡的隊伍裏,這時忽然有一個人從後面插在了她前面。蘇眠皺了一下眉,但什麽都沒說,接著又有一個人插在了她前面,她又往後退。
正坐在窗邊和羅文討論課業的陳慕恰好看到了這一幕。
他覺得很有意思。
首先他看到了那張臉。多好看的東亞臉,惺忪無辜,像鹿或者羊。他很久沒看到這樣一張臉了。
其次他覺得這件事很有意思。這女孩究竟是怎麽回事,竟對占她便宜的人如此寬容。
在咖啡香彌漫的星巴克裏,他決定認識一下她。他想仔細看看那張臉,他還想弄明白這女孩的懶得計較到底是怎麽一回事。
他對羅文說:“你等我下。”
嗅到八卦氣息的羅文兩眼發光的看著陳慕朝一個女孩走去,他摸出了背包裏的相機,準備記錄下這歷史性的一刻。
粗線針織的紅圍巾圍在頸上,烏黑的長發被紮成簡單的馬尾,女孩手中抱著書。這十幾步的路程,陳慕已經醞釀好了搭訕的話。
就在陳慕起身時,有個亞裔的男孩推門進了星巴克,並先一步拍了女孩的肩膀。陳慕眼睜睜看著女孩被男孩換出來,去了窗邊的位置。
他又回到了座位上。
羅文隔著陳慕看坐在他們身後的女孩:“近看長得果然不錯,趁現在她一個人,趕緊上。”
陳慕搖頭:“你不是常喜歡說君子不奪人所好麽,算了。”
羅文一臉無語:“我是常說君子不奪人所好,但這種事我信奉當仁不讓,再說你怎麽知道那是她男朋友,萬一是同學呢?”
陳慕:“那的確是她男朋友。”
羅文:“你怎麽知道。”
陳慕:“感覺。”
羅文:“你這麽喜歡跟著感覺走是要吃虧的。”
陳慕扭頭看向窗外:“我只是有點好奇,並非一定要認識,無所謂。”
羅文舉起相機對陳慕道:“你躲著點。”
陳慕下意識的往裏靠了靠:“你幹什麽?”
窗外雨雪朦朦,女孩扭頭看街景,街上路人步履匆匆,她扭頭的角度恰到好處。這真是一個好模特。羅文抓住這個瞬間,按下了快門。
羅文的確無愧於他攝影愛好者的title,即便如此匆忙,那一張照片也足夠讓人珍藏。後來羅文便將這張照片送給了陳慕。
“你這麽一說,我倒是有點印象。”酒吧裏,羅文坐直了身體回憶道:“那次之後你不是說還在別的地方見過她麽。”
陳慕仰頭吐出一個煙圈:“之後的一個月裏,我在圖書館碰見了她三次,兩次跟她男朋友一起,一次獨自。”
羅文笑:“這麽長時間了,你記得如此清楚。”
陳慕也皺了眉:“細節記得如此清楚,可人長什麽樣,卻記不清了,所以再次見到沒有認出來。”
羅文有些不可置信:“你最近又碰到她了?”
陳慕:“你也見過。”
羅文:“你是說蘇眠?”
陳慕:“我之前一直沒有認出來,甚至後來蘇眠說她曾經去倫敦大學做過交流生,我都沒有將這兩個人聯想到一起。”
羅文嘆道:“大學的時候你我不過20歲,如今都30歲了,認不出來理所當然,我初戀女友站我面前我都認不出來,別說你這種情況了。”
陳慕一直搭在沙發扶臂上的那只手擡起來蹭了一下額頭:“8月份的時候,我們出差去馬德裏,她倫敦大學時期的那個男朋友在《名利場》的組裏做攝影師,我們遇到他了,所以我想起來了。”
羅文雙臂架在沙發上,手中的酒杯來回晃著,他似乎感悟頗深:“緣分真是一種奇妙的東西。”
陳慕欠身將快抽完的雪茄摁滅,又給自己倒了酒,卻沒有喝,只是拿著酒杯。酒吧觥籌交錯,燈光迷離,他依然神色難辨。
羅文:“我看你對她蠻上心的。”
陳慕:“我也以為自己喜歡她,我把自己都騙了,因為害怕自己愛無能,所以假裝是真愛。”
他看著酒杯,眼睛裏是有心無力的自嘲:“我大概是真的沒有力氣再去擁抱任何人了。”
過去他心裏都是好地方,現在卻一塊塊的沒了。有些是它們丟了他,有些是他丟了它們。過去他愛的人很少,但可以愛很久,現在他可以愛很多人,或者他愛誰都無所謂。
他也覺得過去的自己好,但他現在已經不想找回過去的自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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